3月2日,在双河口法庭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发生在亲戚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诉前化解,挽回了双方当事人的亲戚情谊。
原告尹某与被告刘某、陈某夫妻两人同住一个村,且系亲戚关系。2018年2月13日,被告陈某向尹某借了20000元现金,因为考虑是亲戚关系,所以尹某借给被告夫妻两人后就没有让其出具借条。到约定期限后,被告刘某、陈某已离异,二人均不愿偿还借款。原告尹某一气之下将二人诉至法院。
鉴于原被告双方是多年往来的亲戚,二被告对借款事实也认可,有较深的亲情基础,办案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发现问题的症结在于二被告现已离婚,均认为借款与自己无关,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为促使双方矛盾尽快化解,办案法官经过一番劝解,二被告最终转变了态度,同意每人还款10000元,陈某还当场履行了欠款。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也得到修复。
本次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坚持换位思考、于情有理的原则,高效快速处理案件。调解,不仅是解决个案纠纷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
编辑:倪健
编审:余涛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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