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红梅,汉阴县民政局副局长。多年来,她把全部的精力和满腔的热情都投入到民政事业上,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与民政救助、社会事务等工作结合起来,争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当家人”“贴心人”“代言人”。
县民政局副局长 方红梅:
【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深知困难妇女儿童生活的无助与艰辛,她们需要社会更多的关注、关爱、扶持与帮助,我觉得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担当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是我值得为此付出一辈子去实践的课题。】
城关镇南街社区居民张大姐离异后带着大女儿独自生活,生活一度陷入了困境。2018年,张大姐的低保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未通过,加上跟前夫生活的小女儿因种种原因也需要张大姐抚养,多重的压力让她喘不过气来。方红梅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与镇、社区沟通,帮助张大姐申请到低保救助。随后一段时间里,方红梅还经常到张大姐家里看看,跟她聊聊天,拉拉家常……让张大姐重燃了对生活的希望。2019年,在方红梅的帮助下,张大姐开了一间蛋糕店,生活逐渐步入正轨……
近两年来,方红梅先后为20名困难妇女解决了生活问题,为12名困境儿童解决了就学问题,落实妇女儿童救助8900余人。她还牵头建成汉阴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民政工作者的硬核担当,也是对新时代“木兰精神”的最好诠释。2021年,方红梅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县民政局副局长 方红梅:
【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民政人应尽的职责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勇立新功的豪情壮志投身工作,在新征程中续写“半边天”的光荣与梦想。】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文婷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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