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离陕西汉阴这么远,真的是感谢检察官替我们考虑,让我们少跑了很多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这一面锦旗请你们一定要收下。”9月9日上午,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写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锦旗送到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以表达对办案检察官的感激之情。
  


  宋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到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殷小玉同志了解到嫌疑人宋某是一名90后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安康注册一家电商公司,后在经营期间累计拖欠工人工资13余万元,在公安侦查阶段嫌疑人宋某委托家人将拖欠的工人工资已全部给付完毕,工人也都表示谅解。在讯问中承办检察官得知宋某在邯郸还有两家公司,这次人大换届选举还有望竞选市人大代表,这次事件是宋某心存侥幸,对刑法知之不深导致,最终结合全案事实证据和宋某的认罪悔罪态度拟对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考虑到当事人在河北邯郸往返于陕西汉阴900多公里非常不便,承办检察官提前与值班律师和公安机关沟通,在一天时间之内完成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和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工作,并协助当事人退还了之前所缴纳的保证金。
  
  在不起诉决定书宣布现场,检察官语重心长的说道:我们检察机关是你们民营企业的“老娘舅”。对你们我们是严管和厚爱并重。这次这个案子虽然给你做了不起诉处理,但是你还是要吸取教训,多学法律知识,办合规企业,做守法公民。”
  
  据悉,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少捕慎押、少诉慎诉、能宽则宽的检察新理念引领司法办案,保障涉案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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