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县司法局驻村工作队发挥专业特长,为平梁镇酒店村一组的脱贫户王某明成功化解一起身体权赔偿协议纠纷。
王某明,家住汉阴县平梁镇酒店村一组(大坪安置点),脱贫户。2019年6月,王某明在内蒙古某矿业公司务工期间,突发脑溢血,后经医治虽保住了性命,但却造成下肢瘫痪的身体残疾。后经用人单位与王某明协商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用人单位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并就协议内容进行了公证。此后,因王某明未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以赔偿条款中所附条件未实现不能支付后续补偿资金与王某明及家属发生争议,一直不予履行后续赔偿款,致使该家庭存在返贫风险。
2021年9月8日,该村驻村的县司法局干部王为、刘才在入户走访工作中,在得知情况后,主动开展工作,以驻村工作队的名义多次电话与该矿业公司从法律、情理、巩固脱贫成果等多角度进行沟通协商。9月11日,该矿业公司指派代表人驱车1000余公里来到酒店村王某明家中,积极协商后续赔偿事宜。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全程与前来协商的用人单位接洽,并对双方因协议条款争议而产生的纠纷进行了依法调解。经过长达3小时的反复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用人单位现场支付了8万元后续赔偿资金并签订了和解协议,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巩固了脱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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