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特别的国家司法救助在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官在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王某办理司法救助后,又为交通事故民事侵权人何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随即何某在检察官、镇政府及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领到的3000元救助金当场交给交通事故受害人王某。王某对何某多日的怨气得到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检察官调查走访听证真心救助

  2019年何某骑三轮车致王某受伤住院,何某家境困难,支付1万元医疗费后再无力支付,经法院判决何某赔偿王某各项经济赔偿损失12万余元。判决后何某仍无力支付,经法院执行达成和解,由何某每月支付王某600元钱,直至付清为止。王某出院后时常需要门诊治疗,生活不宽裕的王某及其家属遂多次找何某及其妻索要赔偿款。因何某家庭仅靠其一人做零工,其自身有残疾,收入有限,两个孩子年幼,实在拿不出钱赔偿,两家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检察院得知后,立即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迅速对王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快速发放救助金,且密切关注两家矛盾化解情况,得知不久前王某摔了一跤,王某的家人以此要求何某尽快支付赔偿款,何某苦于拿不出钱不胜烦恼。为化解社会矛盾,检察官决定对何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运用司法救助政策为何某申请司法救助金,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区干部参加听证会,检察官向何某讲解司法救助的目的意义是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不让每一户脱贫户返贫,何某表示愿意将领到的司法救助金全部付给受害人王某,以表示尽最大努力赔偿的诚意,大家对何某努力赔偿的态度表示肯定,并同意对何某予以救助。

  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救助质效

  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为民办实事,充分传递检察机关人文关怀,推动形成司法救助加社会救助的多元救助格局;组织检察官深入村镇、体察民情、排解民忧,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贡献了检察力量。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