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支持人工智能OPC社区建设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
汉阴县支持人工智能OPC社区建设若干措施
(试行)
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和西康高铁通车契机,培育汉阴县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生态,吸引省内外“数字游民”和AI创业者集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全力打造秦巴区域人工智能应用高地和OPC创业首选地,结合汉阴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发展目标
到2027年底,建成2个特色鲜明的OPC社区,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提供创业工位不少于200个;汇聚人工智能 OPC企业100家以上、“数字游民”和 AI创新人才500名以上。
到2030年底,力争建成秦巴区域人工智能微型企业集聚示范区和全国知名的“数字游民”目的地,OPC企业超过200家,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显著提升。
二、支持对象
本措施所称的OPC(One PersonCompany),指依托 AI工具与协作网络完成价值创造的新型创业实体,在人工智能技术的协同支持下,创业者可独立完成从产品设计、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到市场投放、用户运营、客户服务等全链路业务闭环的新型创业组织形态,即人工智能协同型“一人公司”(以下简称“OPC”)。
本措施适用于在汉阴注册的OPC企业、从事与OPC相关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法人主体(人员规模一般不超过10人)。
三、措施内容
(一)创业空间支持。在县大数据集团本部建设OPC旗舰社区,鼓励各镇利用低效闲置房产改造为OPC特色社区。
(二)推行OPC企业“一件事”登记服务。设立OPC政务服务专区,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一件事”登记服务,将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等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实行一窗受理,实现OPC企业设立登记“半日办结”。
(三)展示窗口支持。利用“数字服务中心”展示窗口,为入驻县内的OPC企业提供AI产品、应用成果和优秀案例展示。在“今日汉阴”APP上开设专栏,宣传入驻OPC企业创业故事和优秀案例,扩大汉阴OPC社区品牌影响力。
(四)公共数据服务支持。依托“数字汉阴”平台,系统归集政务、农业、文旅、交通、民政、人社、医保等领域公共数据,在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前提下,构建“原始数据不出县”、“可用不可见”的数据应用环境,为入驻的OPC企业提供安全可信、合法合规的公共数据资源。
(五)住宿保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OPC创业人才,纳入全县人才公寓保障范围,按照人才层次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联合县内酒店、民宿、农家乐等住宿业态,在旅游淡季(每年11月至次年3月)面向OPC创业者和“数字游民”推出长租优惠套餐。探索“旅居康养+数字游民”融合模式,结合我县旅居康养试点村建设,将“数字游民”住宿与乡村旅居康养相结合,在旅居康养试点村示范户中规划“数字游民”专属房源,打造“白天创业、傍晚康养”的新型创业生活方式。
(六)公共交通保障支持。优化OPC社区至安康西站、县城核心区域的公共交通线路和班次,保障OPC创业者和“数字游民”出行便利。利用好“凤堰打车”小程序,探索开通OPC社区至高铁站的定制专线或接驳班车,适当为OPC创业者发放“凤堰打车”交通消费券。
(七)构建OPC“应用场景池”。围绕智慧农业(富硒产业数字化)、智慧文旅(凤堰梯田、三沈文化数字化)、智慧治理(数字乡村)、智慧康养等汉阴特色领域,鼓励各镇、各部门向OPC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开展“揭榜挂帅”场景对接。对OPC企业承接县域应用场景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在数字经济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
(八)金融服务支持。鼓励县域内各金融机构设立OPC企业专项信贷产品,提供符合OPC企业发展特征的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OPC企业申报创业担保贷款。
(九)大带宽网络支持。鼓励县域内通讯运营商为OPC社区建设专属网络通道,实现社区内千兆光纤和Wi-Fi6全覆盖,为入驻OPC社区的企业提供优惠费率的大带宽服务、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算力、模型相关的资源支持。
(十)专业代理服务支持。引入专业财务代理机构,为入驻OPC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税务申报、发票管理、年报公示等财务服务,免收第1年服务费。
(十一)减少涉企检查频次。对OPC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外,原则上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推行“扫码入企”制度,实现检查事项全流程备案监督。
(十二)生活优待OPC创业者和“数字游民”人才。对来汉阴创业就业的“数字游民”和OPC创业人才,统筹解决子女入学、医疗绿色通道及为年产值达到规模的企业负责人每年免费健康体检一次等服务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汉阴县人工智能OPC社区创建工作专班,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专班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专班副组长,县委办(金融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数据局)、县教体局、县经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汉阴监管支局、县智融大数据集团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为成员,统筹推进OPC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智融大数据集团公司,负责日常协调和推进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用好数字经济发展基金、文化旅游发展基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等财政资金,支持OPC社区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完善、人才培训、场景开放等工作。鼓励县大数据集团通过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参与OPC社区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透明。
(三)建立评估机制。建立OPC社区建设年度评估机制,对社区基础建设、服务质量、产业集聚成效、实际运营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支持措施,及时清理不适应实际情况的政策条款。定期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为秦巴片区县域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汉阴样板”。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汉阴OPC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创业故事。定期发布OPC社区发展白皮书或年度报告,展示发展成效。积极与国内其他OPC社区、“数字游民”社区开展交流合作,提升汉阴OPC社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开始试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各条款由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流程。本措施与我县相关政策重叠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编辑:曾萌萌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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