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民事检察和解工作,通过“一听二查三调”工作模式,不断完善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制度,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工作。
一听,即充分听取申诉理由和意见。通过检察机关内部沟通协作机制,检察官针对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在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首次接访民事案件申诉人时提前介入,耐心听取案件当事人申诉理由和具体意见,深入了解案件背后实际诉求,夯实和解基础。
二查,即查诉讼卷宗和查案件事实。案件进入诉讼监督流程后,承办检察官开始着手通过调阅案件卷宗、审查法院审理过程和分析法院判决、执行情况,同时走访案件相关当事人,查明事件的真实情况,分析案件无法息诉的深层次原因,把握申诉人的核心诉求。
三调,即法律调、情理调、方案调。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运用公开听证、座谈会等形式透明化办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对案件进行辨析和释法说理,通过释明法律调处、情理疏导调处、预设和解方案调处,消除当事人法律认识误区,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自愿、理性选择最优和解方案。
民事检察监督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最后一道程序,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过程中,在遵循自愿、合法的前提条件下,建议当事人自行和解,能够从终局上解决当事人的纠纷,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司法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汉阴检察主动探索完善民事检察和解工作,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综合机制,有效推动了检察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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