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汉阴县公安局双乳派出所民警和辖区一村民合力救助并放生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凤头鹰。
2月2日晚上,双乳镇一村民在骑车回家时发现一只鸟躺在路旁,便上前查看,发现该鸟疑似受伤,随即将其带回家中。
双乳镇三同村村民 雷辉:
本来是打算它第二天能飞走的话,就把它放生了,今天吃完午饭发现它没有一点想飞出去的征兆。
由于雷辉不敢贸然对这只鸟采取施救措施,便将其送到了双乳派出所民警手上。记者在双乳派出所看到这只鸟好似一只小鹰,长着如钩状的喙、尖尖的爪子,羽毛黑黄相间,两只眼睛圆溜溜,见有人靠近,便紧张地扑扇翅膀。
汉阴县公安局双乳派出所教导员 龚世衍:
经联系县林业部门,初步鉴定此鸟为凤头鹰,在林业部门的指导建议下,我们对其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发现无明显外伤,随后我们对其进行了放生。
警方在此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如果发现无法辨别或是落单、受伤、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首先要注意自身安全,各类肉食性猛禽或野生动物具有较强的攻击性,请勿驱赶、投喂或擅自救助,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以免对自身安全及野生动物造成伤害。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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