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法律援助为本县农民工李某追索工资款2万元。
自2018年2月起至2019年2月2日,李某在王某承包的汉阴县甲小区滑架工程(每天工资240元)、汉阴县乙小区挑架工程(每天工资260元)务工,王某给李某支付了部分工资款,2019年2月2日王某给李某出具欠条一张,内容为王某欠李某工资款2万元,当天王某为了逃避因欠薪被法律制裁,给李某做工作,把上述欠条换成了一张借条。之后经李某多次向王某催要欠款,但李某一直赖账不还,
李某到汉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指派富有农民工讨薪办案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沈波承办此案,沈波接案后迅速调查取证,撰写了民事起诉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整理了证据清单,汉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王某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李某工资款2万元,案件受理费150元由王某负担。
此次法律援助,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