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减少拥堵,预防交通事故,给全县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城区主要路段开展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城区内主要街道(北城街、南街、和平街、富强街、东城街、祥和街、广场环线、凤凰大道、兑子沟街、泰和路、南渠路、进站路、栖凤路)整治期间,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采取电子监控抓拍和现场纠违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停放在斑马线、路口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予以拖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整治期间将通过媒体平台进行曝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积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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