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阴县财政系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承担起财政支持秦岭环境保护工作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县财政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250万元,争取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430万元用于秦岭环境整治项目建设。2023年1月至9月统筹各类资金2.33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支出,其中省、市及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1.74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0.59亿元。通过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整合力度,不断增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保障能力。二是严格秦岭环境保护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实现秦岭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管理。加强秦岭环境保护资金监管,今年以来,已对全县秦岭尾矿库治理和秦岭小水电整治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三是加大秦岭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积极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开展财政大讲堂授课等方式,积极为辖区内广大干部群众普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划》等知识,规范涉秦岭区域的各项行为,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爱护秦岭、保护秦岭、敬畏秦岭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人人知法、严格守法、科学执法的良好氛围。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方亮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