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县财政局自7月至10月组织开展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由财政部统一组织,中、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共同参与,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按照“标准统一、四级联动、分类评价、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分为材料报送、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与汇总报告5个阶段进行。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另外,本次评价工作依据《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型)、《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按照成长型、综合型两类进行分别评价。
据悉,此次检查工作覆盖范围广、力度大,重点对采购代理机构违规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排他性条款、违规发布采购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有效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县建立阳光、透明、规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制,促进代理机构采购规范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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