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开展汉阴县城区停车收费工作,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汉阴县城区停车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汉阴县城市建设热线电话5291111、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汉阴县321民情在线微信公众号反馈意见。
一、停车管理实施范围
一期城区停车管理包含公共停车场、路旁停车、对外开放小区地下停车场。
(一)公共停车场:盐务局地上停车场(70个)、城东体育场地上停车场(70个)、双星农贸市场地上停车场(60个)。合计200个。
(二)路旁停车:北城街与仿古街十字以西(54个)、河堤路(85个)、河滨路(225个)、南渠路(31个)、凤台路(68个)、朝凤路(38个)、永安路(20个)、长顺街(17个)、长乐路(54个),合计592个。
(三)对外开放小区地下停车库:水岸花城B区地下停车库;青枫秀岭地下停车库;凤凰国际三期地下停车库;文景盛世地下停车库;双星时代小区地下停车库,合计1058个。金海岸车位246个、东关美食街车位85个、华夏影城车位42个、凤凰未来城车位348个、御景龙城车位271个,将陆续对外开放。
二、实施主体
引入国有企业或市场主体进行停车收费市场化运行。路边停车泊位及城东体育场由汉阴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收费。双星农贸市场停车场、盐务局停车场及五个小区地下停车场均由原有主体企业,按照政府要求进行管理和收费。
三、收费时间
临街车位停车收费时段为08:00-20:00.公共停车场、小区对外地下停车库按报备收费公示执行。
四、收费标准
本次管理,收费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城市的畅通和整齐,因此收费的原则是地面停车高收费,地下停车低收费,小区业主优惠收费。
(一)临街停车位实行按次收费。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停放时间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小时2元,3小时后每小时按3元收费,依次累计,当日累计收费封顶20元。
(二)公共停车场、小区对外开放地下车库按报备收费公示执行,收费标准及收费行为接受政府监管。原则上小区停车收费按照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停放时间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小时1.5元,3小时后每小时按2元收费,依次累计,当日累计收费封顶15元的标准执行。
(三)自行车、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在指定专用泊位有序停放,不收费。
(四)免费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停放;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施免费停放。
五、禁停区域
(一)为配合做好一期停车收费管理,以下路段全面禁停:泰和路(北起泰和桥头、南至泰和路与凤凰大道十字路口)、和平街、解放街、东城街、民主街、祥和街、南街、富强街、月新街、广场环线、广场至长乐路口。
(二)凤凰大道(西起疾控中心,东至畔月园)辅道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交通的的前提下,增设部分停车位。
(三)为解决老城区夜间停车问题,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部分街道设置夜间停车泊位,22:00至次日08:00之间有序停放,08:00后不得停车,如不及时挪车按违停处理。
(四)对首次进入汉阴的外地车辆出现的违停行为,不予扣分及罚款,采取提醒告知,避免再次违停。
六、停车要求
(一)机动车驾驶员应听从收费管理人员指挥调度,按照规定区域及车位按照规定方向依次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
(二)严禁大型车辆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在城区道路及停车泊位上停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行道或其它公共场所擅自划定或设置停车泊位或停车点,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功能。
(四)对违规停放车辆行为,公安交警及其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接受收费人员现场劝导和管理,拒不缴纳停车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并公开曝光;采取辱骂、威胁、殴打行为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鼓励社会资本、民间机构,依据规划投资建设停车场并运营管理。
八、2021年3月16日,全面启动一期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九、意见征求时间及途径
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汉阴县城市建设热线电话:5291111;网站:汉阴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汉阴县321民情在线。反馈意见我们将认真梳理采纳合理意见,确保停车管理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目的。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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