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汉阴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祝俊同志辞去政协汉阴县第十届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张品同志辞去政协汉阴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向政协汉阴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报备,现予以公告。
编辑:邱潮
编审:文婷 余涛
终审:方亮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汉阴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祝俊同志辞去政协汉阴县第十届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张品同志辞去政协汉阴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向政协汉阴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报备,现予以公告。
编辑:邱潮
编审:文婷 余涛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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