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全县困难群众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自2023年1月1日起,汉阴县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610元/人月,提高到645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4830元/人年,提高到537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保障标准从800元/人月,提高到84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保障标准从6300元/人年,提高到6984元/人年。 按照最新标准及当前困难群众保障底数测算,全年县级财政需筹措资金912万元用于提标部分的支出。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落实提标任务,确保提标工作顺利推进、高质量完成。一是强化资金保障责任,做好资金测算,及时足额安排提标资金;二是做好资金发放工作,按规定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确保救助补助资金直达困难群众手中;三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盯紧救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情况,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文婷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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