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平梁镇为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紧紧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有力地促进了全镇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

11月3日,平梁镇人大主席团组织辖区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对高粱铺村、二郎村、兴隆佳苑社区、西岭村、新河村、太行村等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村负责人汇报,发现三点成绩值得肯定:

宣传到位,还权于民。主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召开培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把法律法规赋予村民的民主权利交给村民。印发各种宣传材料3000份、出动流动宣传车15辆、刷写标语50多条、创办村务公开栏25个。

健全制度、实现自治。辖区村委会和社区按照该县统一要求建立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种制度,即:《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划》《村民议事制度》和《村规民约》等项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为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也规范了村干部工作行为,加快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进程。

与时俱进、不断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农村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每年进行一次专题调研,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基本做到了“五规范一满意”,即内容规范、形式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

该镇各村和社区贯彻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主要有三个特点:领导重视。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把宣传贯彻实施《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群众是基础。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在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活动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全体村民意志,把村民放在首位,尊重村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制度保障。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程中,把制度建设列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贯穿于各项制度始终,体现了村民当家的主人翁地位,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执法检查发现四个方面问题:重形式、轻内容。公开栏虽标准统一,但忽视了是否按时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详细;重一般、轻热点。一些村虽然公开了村务,但决策的程序不够规范和民主,公布后对村民反映出的疑问不能随时解答,引起村民的怀疑;重事后、轻事前。对一些重大事项虽然事后作了公开,但事前不与群众商量,没有让村民参与和了解决策过程,村民的“四权”受到损害,由此引发了不少矛盾和问题;重一时、轻一贯。有些村干部怕麻烦,图省事,只做到了年终一次性公开和有重大村务时公开,而不是随时公开、随事公开,不能做到村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进程,也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和经济建设。

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代表们积极发言,集中梳理,反馈镇政府下一步抓工作的四点建议: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落实村务民主决策制度;抓村务“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严格审查村务公开的程序和办法;指导建立村务公开的有效监督机制。

编辑:吴九九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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