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3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邦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沈汉文担任主考。
此次考试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按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规定,严格考试程序,严明考场纪律,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沈汉文在考前讲话时指出,组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要求,也是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举措,旨在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忠实履行工作职责,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以更加昂扬的状态投身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当中去。
此次考试题库设置人大类、政府类、监委类、法院类、检察院类5类题型,内容涵盖《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在题库中随机抽取,参考人员单人单座,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成绩以百分制计算,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若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悉,县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凡提必考、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将任前“考法”制度化、常态化,成为领导干部履新的一门“必修课”。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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