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县委书记、县委编委主任刘飞霞主持召开县委编委2023年第二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编委副主任陈永乐,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编委副主任冯子惬及县委编委委员参加会议。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和县卫健局主要负责人列席参加了有关议题。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和《安康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安康市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安康市市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了《汉阴县公安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交所合一”工作方案》,听取了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评估情况汇报,审定了《关于汉阴县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机构设置暨2023年暑期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方案》《汉阴县加强和优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编制人事管理的六条措施》《2023年度退役士兵安置用编方案》等县委编委权限内相关机构编制事项。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聚焦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三项重大改革涉及的体制机制、编制人事管理和财政保障等方面突出矛盾,县委编办积极牵头开展深入调研,会同组织、人社、财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维,统筹研究出台改革配套措施,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调配,盘活用好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为推进全县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基础性保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了新路径。
会议强调,机构编制资源是关系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纪律是党的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中央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强化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重要举措,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做好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指明了方向。市委编委印发的三个《实施办法》,是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编委要求的重要补充。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县委编办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配合,落实好用编申报审批制度、人员调配管理规定等要求,守好机构编制工作底线。
会议要求,要继续聚焦县域内重大改革课题涉及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机构设置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前瞻性调研,找准规律、精准对策、破解难题,为落实“5775”战略、建设锦绣汉阴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要统筹做好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和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管理、放管结合,配管并重、有增有减,盘活用好有限编制资源,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量,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破解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要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用“长牙齿”的制度,规范部门履职和机构运转,确保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机构编制事项。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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