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汉阴法院立案庭仅用40分钟就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让当事人省时、省心、省事,跑出了司法便民“加速度”。
原告小王系个体工商户,长期为被告小李承包的工程项目提供货物,后小李未按时支付货款,小王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小李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多次联系被告,并赶到被告工作地点,就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耐心地进行解释,告知其不按约给付货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希望被告遵守契约精神,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事人各自作出让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仅仅耗时40分钟,该起纠纷便成功解决,被告当场给付货款。
下一步,汉阴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邱潮
编审:余涛 文婷
终审:钟明明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