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县坚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同时,将“百千工程”示范村与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结合,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县财政局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积极提供资金和财力保障。
2022年共筹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经费共6859.75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1393.75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466万元,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证。同时,严格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拨付实行五级审批拨付制度,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专项资金报账审核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止资金的截留、挪用,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文婷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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