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全县产品质量合格率,确保产品质量稳中向好,好中向优,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个结合”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实行日常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执法人员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对全县工业园区企业实行全覆盖监管,对猪肉、大米、食用油、茶叶、桶装水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空心砖、陶瓷、木工板、水泥制品等建筑材料工业生产加工企业,及化肥、成品油、大中型商超等经营销售企业实行全覆盖监管。在此基础上,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及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
二是实行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按照省局、市局工作安排,根据全县实际情况,认真落实相关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县委、县政府创卫、环保、新冠疫情防控等相关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相关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和整治。
三是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与现场执法检查相结合。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中,按局属工作部门职责划分产品类别进行抽检。在此基础上,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与现场执法检查相结合,即产品质量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产品涉嫌质量问题,立即向局领导汇报,经批准后现场完成抽样。
四是实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无论是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中,还是在办理产品抽检不合格的案件中,该局始终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理。根据违法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市场监管系统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在用好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上,把好处理和处罚关。可以责令改正的,就限期整改,需要作出警告、通报批评的就适用警告、通报批评,对必须给予罚款处理的,坚决应罚尽罚。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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