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汉阴法院涧池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一封来自外省的邮件,内容是当事人胡某邮寄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收案后,书记员小吴在法官的指导下,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线上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即履行到位。从收案到履行用时不到两个小时,该案便成功化解。
案情速览:2021年,胡某委托林某为其购买投资某理财产品,并将投资款转入林某银行账户,但林某却没有用此款项购买胡某指定的理财产品,而是擅自以自己的名义投入另一理财项目。胡某经多次联系林某还款无果后,将林某起诉至汉阴法院涧池法庭。因胡某家住外省不便到庭,遂将诉讼材料邮寄至涧池法庭。法庭收到有关材料后,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确认了胡某的身份信息和基本诉求,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林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投资款返还给胡某,该起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今年以来,涧池法庭为有效应对案件数量激增的严峻形势,探索运用“3+3+N”工作模式,有效破解“人”“案”难题。该庭诉讼服务中心依托该模式,由书记员对接辖区网格员开展法制宣讲、诉讼辅导、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小小的立案接待窗口,功能不再局限于简单的材料收转,而是成为集诉讼辅导、释法答疑、简案调处等多项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一窗通办”工作平台;诉讼服务中心收到的一部分简单案件,不再流转至其他办案人员,而是由窗口书记员“接诉即办”,避免案件流转过程中耽误时间或造成当事人诉累。这一平台的搭建,既回应了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效率的新期待,又能很好锻炼审判辅助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担当精神,使法官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审理较复杂案件,有助于在人民法庭形成“繁案精审、简案快办”的良好局面。
编辑:倪健
编审:余涛 黄智发
终审:方亮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