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微信方式成功送达石某诉陈某甲、陈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书,这是新修订《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汉阴县人民法院首次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案件判决书。
2008年石某夫妇将辛苦积攒的16万元存款借给了来汉阴经商的陈某甲、陈某乙,此后不久陈某甲、陈某乙离开汉阴,双方失去联系。2019年,原告夫妇经多方打听找到陈某甲、陈某乙催要借款,在讨要借款过程中石某丈夫不幸患病身故,相关借款也未得到实质性偿还。石某在万般无奈之下将陈某甲、陈某乙诉至我院,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我院受理后,发现二被告均居住外地,无有效的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先后采用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电子平台集中送达等线上线下送达方式向二被告送达相关材料均未成功。最终通过与二被告居住地基层组织联系,得到二被告所使用的微信,遂进行微信电子送达,案件审理程序得以顺利进行。经通过云法庭开庭,及时对案件进行了依法判决,并在第一时间将判决书电子扫描件通过微信向二被告进行了送达,二被告在收到判决书电子扫描件后向承办法官明确表示认可判决结果,将尽快履行判决义务。至此,困扰石某十余年之久的烦心事终于尘埃落定。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电子送达适用文书范围扩大至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提升了法院裁判文书的送达效率,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在今后的工作中,汉阴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将进一步推动现代科技与司法服务深度融合,让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线上调解、网络庭审等成为常态,切实将司法便民落到实处。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王义林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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