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规经营、滥用禁限用农兽药、制售假劣农兽药、产品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突出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布农药兽药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方式
受理电话:0915-5215582 0915-5213668
电子邮箱:hyxnyncj@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北城街100号(汉阴县农业农村局)
二、受理期限及时间
受理期限:即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举报要求
(一)问题线索应与本次综合整治行动相关,包括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况、时间地点、相关证据(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及线索提供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客观真实。
(二)工作人员将对线索提供人和线索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征集违法违规行为范围
(一)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农兽药生产主体,无生产资质、超许可范围、租证借证违规生产等违法行为;坚决排查取缔辖区内非法生产农兽药“黑作坊”“黑窝点”,农药兽药产品非法添加禁限用成分、隐性添加药效成分、擅自变更生产配方及标准、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登记证号、适用范围等信息问题。
(二)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农兽药生产主体,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销售国家禁限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无登记证农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线下门店购销台账不完善、产品分类摆放混乱、违规售卖禁限用农兽药、未落实实名购销登记制度等问题;线上无备案售药、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农兽药等行为。
(三)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下乡流动商贩、集市摊贩兜售来源不明、无登记证假劣农兽药等行为。
(四)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在种植养殖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等;将兽药用于种植环节、将农药用于养殖环节等违规跨领域用药行为。
(五)其他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五、其他事项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8日
编辑:吴九九
编审:文婷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