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吴某和被告王某恋爱不久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因为琐事争吵,后两人分居两地。原告吴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受理案件后,经承办法官多次走访调查,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是因为近几年双方外出务工、聚少离多,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感情出现了裂痕。发现案件的主要矛盾后,承办法官合理运用“3+3+N”工作模式,邀请辖区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双方要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过多次调解后,双方最终冰释前嫌,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共同努力经营好家庭。该离婚纠纷以调解和好的方式结案。
编辑:沈杰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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