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帮助双方解开心结,和平分手,同时保护了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两人婚后育有一子。双方结婚后,因三观不合经常发生争吵,被告便长期外出务工,由原告一人在家抚养孩子,双方之间几乎没有交流。王某以感情破裂为由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证据不足而败诉。2024年,王某认为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再无和好可能,便向汉阳法庭起诉要求离婚。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均在外地,来回往返多有不便,在征得原、被告的同意后,决定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

为避免矛盾升级,承办法官调整调解思路,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进行调解。一方面,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平复双方的情绪,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另一方面,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向双方详细讲解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中的内容。

最终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支付了一年的抚养费。

编辑:倪健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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