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县城主要街道及汽车站、火车站、医疗机构、大型商超等重要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县城内主要道路上多处盲道存在未避让电线杆、公交车站牌、休闲椅等障碍物,有的路段盲道未使用盲道砖进行铺设,有的路段存在占用盲道生产经营以及占用盲道停放车辆等情形,影响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通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进一步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提升检察监督质效,6月11日,县检察院召开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就县域内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磋商,听取各界意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县残联代表、相关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办案组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进行释法说理。检察官认为,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给残障人士出行造成不便,带来安全隐患。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多个部门,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推动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无障碍设施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行政机关代表就履职情况作了说明,提出整治隐患的具体意见和措施。相关部门代表表示将积极协作配合,不断优化无障碍环境,切实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实用、畅通、易行,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
代表委员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要尽快解决硬件上设施不完善、“软件”上宣传不到位问题。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无障碍设施的了解和主动维护、监督的意识,减少公众可能出现的违法占道行为。全社会都有这样的意识并付诸行动,才能依法推进社会治理。
残联代表表示,检察机关关注残障人士利益,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为民办实事。
检察官寄语:盲道缺失,坡道陡了点、通道窄了些……这些在普通人看来无关紧要的细节,对于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士而言,或许就成了无法跨越的障碍。如何让这些障碍变成坦途,是我们每一个相关部门、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共同维护无障碍设施,守护无障碍通道,努力让特殊人士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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