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7月1日起,将有九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开通“跨省通办”,分别为:

一是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即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本人名下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不受地域限制;

二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即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

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即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

四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即申请人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提出申请,经办机构之间协同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五是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即申请人无需提出申请,转入地与军队经办机构通过内部转移平台协同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六是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即领取养老金的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七是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即申请人属于养老保险供养亲属的,可异地自助办理待遇资格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八是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即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九是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即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单位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这是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30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精神,按照“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要求,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的具体措施,更多经办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后,将大幅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实际行动推进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三个年”活动落实落细。

编辑:邱潮

编审:文婷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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