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汉阴法院汉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的女儿相恋后订婚,同时向被告给付彩礼,后两人因发生矛盾而分手。双方对彩礼返还问题多次商讨无果后,原告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彩礼。

受理案件后,为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法官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为当事人解决诉求。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对返还彩礼并无异议,但对返还数额争议较大。为了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法官运用“3+3+N”工作模式,邀请同村网格员参与调解。一方面,法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耐心释法明理;另一方面,网格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返还彩礼,该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文婷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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