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爆无小事,民安重如山。近日,漩涡司法所对在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枪支管理的法律知识学习。

学习过程中,司法所干部分别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两方面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枪支管理相关规定,并现场观看了禁枪教育警示视频,用真实的案例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感,从自身做起,当好禁枪行动第一人。

“我一直以为把枪放在家里当收藏品是不犯法的,今天通过学习,才知道非法持有也是一种犯罪。”社区矫正对象周某说道。

此次禁枪警示教育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对我国枪支管理规定有了更深的认识,坚定了禁枪的决心,同时也引导他们要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积极改造成为知法、懂法、守法公民。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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