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汉阴县民政局协同未保办走进铁佛寺初级中学,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活动过程中,主讲干部结合学生情况进行讲解,让孩子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别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接下来的环节中,主讲人通过提问互动的方式,让孩子们知道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有权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宣讲活动结合学生实际,内容丰富,氛围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下一步,铁佛寺镇将继续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邱潮

编审:文婷

终审: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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