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按约定的期限按时支付的,感谢你们!”“我们尽快到经办中心申报,争取让他们早日拿到第二笔工伤赔偿款,辛苦你们!”10月11日,某药业公司和某矿业公司负责人对仲裁员感激地说道。

  沈某2020年5月在某药业公司车间操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双方协商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因企业经营困难,公司未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沈某多次讨要无果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阐明法理,耐心详细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当事人进行细致入微的思想调解工作,最终在开庭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仲裁庭依法制作调解书。

  某矿业公司两名职工在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和做出劳动能力鉴定后,两名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矿业公司负责人,与其电话沟通赔偿情况,因该公司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仲裁员又及时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沟通联系基金赔偿事项。在征求双方同意后,组织庭审前调解,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当日,三起工伤待遇争议案件均在1天内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汉阴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工伤争议速裁机制,坚持“高效便民、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应调尽调、快调快结”高效便捷的办案流程,充分运用“六字四心”促调法,开展“立前调解、立后调解、审前调解、审后调解、裁前调解、裁后调解”,运用面对面、背对背、电话、微信、视频、以案释法等多种调解手段,积极构建“流程最优、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佳”的调解机制。自工伤速裁机制实施以来,通过工伤争议速裁机制立案受理工伤赔偿争议案件42件,调解结案35件,调解率达83%,涉及工伤赔偿金额509万元,办案周期缩短40%以上。

编辑:沈杰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方亮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