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阴县公安局涧池派出所民警联合辖区群众及时救助了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果子狸,并将其放归大自然。

  当天,涧池镇花果村村民刘宗华在回家途中,发现了一只长的像“狐狸”样的动物,像是受伤了,靠近它,它也不跑。

  涧池镇花果村村民 刘宗华:
  冬天比较冷,然后我就把它带回来。

  由于无法确定该动物伤情,回到家后,刘宗华便立即报警,请求民警帮助处理。

  汉阴县公安局涧池派出所民警 方荣坤:
  经现场辨别确定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果子狸。民警现场查看了果子狸,发现其虚弱,经喂食后恢复正常,民警将其放归山林。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遇有野生动物受伤等情况,应及时报警或与林业部门联系。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智发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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