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一只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出现在蒲溪镇溪畔社区,在当地民警和群众合力救助下,帮助其回归自然。

当晚,蒲溪镇中心小学一群学生在溪畔社区附近玩耍时,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幼鸟,便立即报警求助。

汉阴县公安局蒲溪派出所民警 黄鑫波:

【接到群众报警后,我与同事迅速到达现场,发现了一只疑似猫头鹰幼崽,我们在现场对其进行了保护,并联系了县林业局工作人员。】

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幼崽送往汉阴野生动物救助站,经工作人员辨认,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这只幼崽无外伤,推测是学飞时“迷路”脱离了巢穴和亲鸟,于是对其进行悉心照料。

11月12日一早,在达到放飞标准后,县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和民警将这只猫头鹰幼崽放归自然。

汉阴县公安局蒲溪派出所民警 黄鑫波:

【汉阴公安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若发现受伤、迷路的野生动物,切勿私自捕捉、投喂、饲养,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林业部门,让专业人员进行救治,共同为野生动物营造安全的生存环境。】

编辑:李西明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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