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正值汛期高温时段,游泳、戏水等现象增多,因场地、设施、管理以及游泳者自身等原因,极易出现溺亡现象,近期市、县已出现多起溺亡事件,现就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确保防溺水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强排查整治。各镇要加强与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对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完善管控措施,要根据不同水域风险等级,加强涉水工程安全防护管理,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各镇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强化“技防”,紧盯险滩、激流地段,采取设立电子围栏、无人机值守劝返等措施。教体部门要针对游泳场馆,重点围绕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警示标识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救生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并持证上岗、各类救生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巡查巡护措施是否落实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住建部门要加强因房屋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坑、水池、深基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分别督促各镇落实河、湖、库、渠、堰塘管理职责,做好水域管控及水域隐患排查治理,对危险水域等周边设置防护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识,配备救护器材,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的全覆盖。交通、文旅广电、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对河流、水库、池塘、沟渠、水坑、工地基坑、旅游景区等危险水域游泳、钓鱼、捕鱼、戏水等行为的监管,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参与紧急救援。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镇、各单位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大喇叭、宣传车、集中咨询、“敲门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各镇要成立防溺水宣传巡逻队,充分发挥骨干力量作用,加强危险水域的巡逻管理,对危险水域增设安全警示标识,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劝阻危险行为。教体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学生的防溺水工作监督指导,通过家长微信群、家访等多种方式对家长进行防溺水安全宣传,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或玩耍;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或玩耍;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玩耍;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或玩耍;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或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员在岗,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防溺水等突发事件信息,接到信息后,按照“快报基本情况,慎报原因过程”的原则,第一时间报送县安委办,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同时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得到有效处置。

编辑:曾萌萌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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