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授予2024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的决定
(2025年2月26日汉阴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中、省、市驻汉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恪尽职守,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汉阴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关于对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汉单位开展年度工作测评的办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和县十九届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上组织了测评。依据测评结果,经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授权主任会议审定,决定授予县政府办、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监察委、县行政审批局7个县级国家机关,汉阴县农村商业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汉阴县税务局、国网汉阴县供电公司3个中、省、市驻汉单位为汉阴县2024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称号。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工作安排,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锦绣汉阴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李西明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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