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在双河口镇火棺子树村公开开庭审理,周边村民旁听了庭审活动。

  家住火棺子树村的被告人刘某某家中老人突然病发需要照料,到法院参加庭审活动存在困难,为方便刘某某参与庭审活动,使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法院协商,决定到刘某某居住地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要汲取教训,以后认真遵守法律规定。经法庭审理认为,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法检两院联合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高平安建设满意度”法治讲座,向群众宣传预防电信诈骗法律知识和平安建设政策知识,并发放宣传手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平安建设活动中来。

  本次公开庭审进乡村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旁听庭审的村民深受触动。刑事案件公开庭审前移到乡村,彰显了法治的人性化,拉近了检民关系,增强了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为平安汉阴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