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安康市汉阴县司法局平梁司法所紧扣“三个年”活动要求,紧紧抓住“三个关键”环节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全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社区矫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提供了实战经验。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在基层实施的效果好不好,主要看镇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和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是否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针对这一问题,平梁司法所在宣传活动月中,首先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宣传月活动的计划和打算,取得了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其次镇党委统一安排,由镇政府法律顾问向镇党政班子成员,驻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及镇综治办、民政所、宣传文化站等负责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集体学习活动。镇领导及站所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读本认真进行了研读,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职责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实施贯彻情况进行了讨论,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在平梁镇进一步得到加强。

抓住镇、村组织“关键部位”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为更加有效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关键要组织好镇属站所和村社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平梁司法所针对这一情况,充分利用镇机关干部会议、镇、村业务工作会等各种有利时机,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举例和对比社区矫正制度实施以来的各种变化。通过以案说法,让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变成了通俗易懂的社会生活常理,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成为镇、村社区组织和广大镇、村干部人人熟知的法律工具,更加明晰了镇、村社区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监管教育社区矫正对象中的特殊地位及作用,从而更加形成了全镇抓社区矫正工作的合力。

紧紧抓住矫正对象“关键群体”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这个“关键群体”实施依法有效监管教育的法律利器。平梁司法所紧紧抓住宣传活动月的契机,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两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活动,矫正对象结合社区矫正的亲身感受,积极交流《思想心得》,在学习中促进了社区矫正的实施效果。同时,采取矫正对象自学与重点对象单独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增强了他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理解认识,懂得了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就是国家对他们的教育挽救措施。下一步,平梁司法所将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知晓率,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沈杰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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