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涧池法庭立案接待室工作人员通过运用诉前多元调解机制,高效妥善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被告钟某因资金周转向原告石某借款100000元,约定三个月偿还,被告成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钟某只偿还了一部分债务,剩余借款本息迟迟没有偿还,于是石某向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提起诉讼,要求钟某立即偿还尚欠借款本息,并要求成某对该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涧池法庭在收到该案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联系到当事人,了解到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有调解可能,便引导原告暂缓办理立案登记,将案件纳入诉前调解。考虑到钟某在外地,由于疫情原因不能到庭参加调解,办案人员便引导钟某委托其父亲作为代理人到庭参加调解。3月29日上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案调解成功,当天双方当事人收到民事调解书。

今年以来,涧池法庭新收案件数量激增,案多人少的矛盾持续加剧,但涧池法庭立足自身岗位,积极主动作为,在立案环节立即关注纠纷化解,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即化解纠纷,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进一步彰显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理念。

编辑:倪健

编审:余涛 王义林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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