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涧池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对镇政府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工作紧紧围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采取实地察看、走访了解、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法进行,并到东坝村建筑垃圾堆场、新华村龙凤梅花鹿养殖场、洞河村洞河桥头入河排口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听取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汇报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编辑:沈杰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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