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一大早,涧池派出所的同志和几名当事人便来到了涧池司法所寻求帮助,据了解,一名四川大凉山的彝族外来务工人员在涧池某工地工作时不慎受伤,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迟迟无法解决,请求司法所和派出所共同进行人民调解。


调解中,由于受伤的务工人员为少数民族彝族,与本地语言不通,双方沟通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迟迟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且现场有十余名伤者家属情绪较为激动,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引发冲突,稳定当事人情绪,司法所及派出所同志暂停了当日的调解工作,另行约定调解时间组织调解。 

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避免矛盾进一步的扩大和升级,司法所同志第二天再次组织双方到场进行调解工作。一方面耐心地向双方解答宣传各项赔偿的法定标准和金额,同时不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化解双方误会和矛盾。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由项目部负责人代表项目部承担伤者前期医疗费、检查费等相关费用,并一次性支付伤者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检查费等合计36000元整,双方当事人现场签订了赔偿协议,并表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离不开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协同发力,有力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下一步涧池司法所将持续加大与派出所、法院的沟通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发力,构建集中统一的联调模式,不断强化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提升司法治理能力,消除基层各类矛盾隐患。

编辑:邱潮

编审:黄琪雅 余涛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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