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汉阳镇白庙村村民张某(化名)与鲤鱼村赵某(化名)合伙承包一片山林的伐木工作,期间交通村村民李某(化名)加入,三人共同参与伐木工作。施工期间,因操作设备不当,李某意外摔伤导致脚腕骨折,住院治疗花费2万余元,费用由张某、赵某垫付。出院后,李某以张某、赵某为伐木工作发起人为由,多次向张某、赵某索要后续治疗费及误工补偿,双方协商未果,矛盾激化。

合力攻坚,专业协同破僵局

白庙村、鲤鱼村与交通村驻村第一书记得知纠纷后,立即行动,联合村委干部成立调解专班。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于是,第一书记们分工协作,找准症结,精准发力:一边针对矛盾事实,从法理角度为责任划分提供坚实依据;一边凭借长期扎根建立的村民信任,与当事人促膝长谈,耐心倾听委屈与诉求,努力寻找情感共鸣点,缓解对立情绪;另一边则积极联络当事人亲属、周边邻居等村级调解力量,寻求外部援助,并搭建了有序对话平台。

创新机制,化解矛盾于萌芽

在充分掌握事实、抚平当事人情绪后,三位第一书记创新调解方法,组织了一场特别的“阳光调解会”。他们邀请村内有威望的老党员、知情村民代表共同参与,依据法律政策框架,结合三方提供的相关情况。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适时提出兼顾法理人情的折中补偿方案。经过几轮坦诚沟通和细致协调,在明晰的责任与情理的共同作用下,张某、赵某和李某三人在现场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同心筑路,夯实振兴和谐基础

“多亏了三位书记,不然我们三家还不知道要吵到啥时候,哪有时间安心挣钱?”当事人李某在调解后感慨。三位驻村第一书记凭借各自优势形成合力,不仅化解了眼前纠纷,更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法理情”交融、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基层矛盾化解新路径。

编辑:倪健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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