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晚22时许,汉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孙女在同学家中玩,夜不归宿,请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了解情况:罗某某与乔某为汉阳初级中学学生,为同学关系,关系亲密。因罗某某家长在外务工,家中无人,乔某便想在罗某某家中就宿,未和家长说明情况,因此产生误会。
在掌握情况后,民警开展调解劝导工作。在此过程中,因乔某家长不了解情况,与罗某某发生争执,虽经民警制止,但罗某某情绪突然激动,向汉江方向跑去。所领导见此情况高度重视,为罗某某生命安全考虑,委派董锐、王莹萱等7位民辅警追赶罗某某,最终在汉阳新街处将其追上,民警耐心劝说罗某某离开此处并回到派出所,但罗某某情绪异常激动,不听劝说,仍固执地向汉江方向跑去。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民警当机立断,将罗某某抬回派出所。并联系其父母和学校老师,协同开展劝导疏解工作。经过近2个小时的劝导疏解,罗某某情绪逐渐稳定。最后,罗某某父亲因在外务工无法赶回,委托其姑母将罗某某接回。
生命无小事,每一个生命对每一个家庭都是最重要的,热爱生命,敬畏生命。汉阳派出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突出“双品培验”政治建警工程,积极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重誓言,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共建警民和谐大家庭。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文婷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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