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某公司于2016年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股东王某认缴1800万元,占股份90%,2016年实缴资本800万元,由股东李某认缴200万元,占股份10%,实缴资本123万元。2022年1月27日,李某因意外事故身亡,由于李某的继承人无力经营,要求将其所共同继承的某公司股份转让,双方当事人因股权转让问题发生纠纷,近日经汉阴县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李某家属自愿将享有的某公司10%的股权以130万元价款转让给王某所有,王某同意受让该股权;二、转让价款的支付期限与方式:本协议签订后王某分10次付清股权转让款130万元,分别于2023年5月付款10万元,2023年11月付款20万元,2024年3月付款25万元,2024年5月付款15万元,2024年11月付款10万元,2025年3月付款15万元;股权转让款由王某按李某家属要求转账到李某家属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王某分别于2023年5月付款5万元,2024年3月付款5万元,2024年11月付款10万元,2025年3月付款15万元,股权转让款由王某按李某家属要求转账到李某家属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三、李某家属保证转让的该股权没有第三人请求权,没有设定任何抵押;四、李某家属向王某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王某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五、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李某家属不再享有某公司的股东权利,也不承担股东义务,即李某家属自此股东权利义务终止;六、李某家属对该公司及王某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的配合;七、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并继续履行协议;八、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此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有力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编辑:沈杰
编审: 余涛 王义林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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