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同意的应当支付物业费。”5月24日,汉阴县城关司法所干警在该镇李家台社区世纪景苑小区开展的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宣讲现场讲到。

为了有序维护小区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破解物业费收缴的难题,汉阴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应李家台社区邀约,专题举行民法典关于物业服务篇章的宣讲。宣讲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条款、物业费缴纳的规定、物业服务费包括的项目、物业费缴纳的误区、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的途径等五个方面,用贴近居民生活细节的生动事例和法院判决案例,详细解读了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人可以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为该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物业费和业主享有物业服务、主动缴纳物业费明确了法律保障依据。

据了解,汉阴县城关司法所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积极主动与宣讲对象沟通,以保障当前中心工作开展和宣讲对象最需要的法律知识为宣讲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讲宣传,提升宣讲针对性、适用性、有效性。

据统计,2023年以来,汉阴县城关司法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活动14场次。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开展主题宣讲5场次,全镇人民调解员、“321”网格员开展民法典宣讲50余场次,制作悬挂民法典宣传横幅50条,线上平台发布民法典相关知识11条,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全体社会成员的深学适用中真正成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


编辑:沈杰

编审:余涛 文婷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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