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财政局针对部分建设单位所存在的项目预审工作不到位,建设方案设计不完整,工程造价与设计不匹配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函。
县财政局要求建设单位注重项目前期绩效评价、方案设计和投资预算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进而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一要进行事前预审。各建设单位要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预审,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和超计划、超标准、超预算建设,方案经批复后,不得随意调整;二要强化资金监管。对资金保障是否到位进行严格审核,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原则上一律不予评审,涉及暂无资金来源的民生项目,应有县委、县政府会议纪要或经县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评审;三要明责落实到人。落实专人负责项目评审工作,对各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评审资料是否齐全规范进行把关,同时在评审过程中及时与县财政局或其他相关单位项目管理部门保持沟通,确保项目评审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编辑:倪健
编审:余涛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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