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汉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汉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警队和本院党组的决策部署,扎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始终把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忠诚履职、拼搏奉献。自2018年以来,累计完成刑事庭审警务保障、协助强制执行、涉诉信访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任务2700余次,安全检查97000余人次,协助完成庭审观摩110余次、巡回开庭320次,从未发生安全事故,为人民法院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汉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连续多次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被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司法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多名干警荣获“司法警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表彰鼓舞人心,成绩催人奋进。今后的工作中,汉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共同努力把警队锻造成一支拥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不断创造出新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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