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确定“四项权利”解决四个问题,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
明晰所有权解决“管什么”
一是“一项一卡”摸家底、算总账。依据项目资金构成和实施单位,界定项目资产所有权,通过分类登记和信息上卡,汇总生成县、镇、村三级的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三类资产管理卡片。二是“一码一网”核准实、建台账。每项资产生成唯一二维条形码,确保“一产一码”,扫码即知资产信息,实现资产全过程跟踪管理。三是“一镇一训”强指导、防错账。到镇常态化检查指导,通过对账管理、确认无误后录入全国防返贫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和财政系统资金管理台账,做到资金、项目、资产“三统一”。
放活经营权解决“怎么管”
一是管好公益性资产。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组建管护队伍;公益性资产按产权主体落实管护经费、村集体公益性资产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和县财政统筹解决相结合,县公产经办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制定管护标准;将资产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专项考核。二是盘活经营性资产。成立国有控股村办混合制企业,国企负责产业运营、品牌打造和产品销售,集体组织农业生产、保洁服务、道路养护,通过合作经营、委托管理、参与承包、入股分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各镇成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联合社,由联合社牵头、各村配合,积点为面开展“支部联建”,变“散”为“强”形成“产业联盟”,化“单”为“团”实行“资源共享”。三是监管到户类资产。确权到户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农户自主管理使用,村级组织和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后续帮扶,使到户资产用好管好。
落实监管权解决“谁来管”
一是分级移交落实管护责任。县、镇、村逐级逐项签订移交清单和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二是全民参与落实监督责任。公告公示脱贫攻坚以来扶贫项目资产,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发挥党员、人大代表、中心户长“第三方”监督作用,引导群众进行民主监督。三是提级监管明确处置程序。乡村振兴、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监管、定期清查、年度清算,实现资产盘活和规范处置。
用好收益权解决“管得好”
坚持依法依规分配,按照国家扶贫项目资产收益规定,公益性资产收益落实到资产经营人,经营性资产收益归村集体和国企,到户类资产收益归农户所有。坚持精准扶持分配,脱贫攻坚期内,坚持按劳、按产分配相结合,资产收益优先分配贫困户;五年过渡期内,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兼顾公平,脱贫户与一般农户平等享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
编辑:沈杰
编审:文婷 黄智发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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