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和王某是一对“80后”夫妻,婚后育有一个孩子。因丈夫王某长年在外地工作,夫妻感情日渐淡薄。曾某认为丈夫王某既没有尽到丈夫的义务,也没有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照顾责任,于是向汉阴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王某,经电话沟通,得知被告王某在浙江务工,现在不方便参加诉讼。随后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通过在线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办案人员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用手机登录平台通过音视频进行调解,在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沟通协商后,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自愿达成了协议,并运用网上送达平台将出具的调解书远程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这起离婚案件隔空划下句点。
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围绕便民利民、依法规范、提质增效、体系构建四个着力点,对在线调解适用范围、在线调解活动内涵、在线调解组织和人员、在线调解程序、在线调解行为规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使在线调解有法可依,规范运行,在纠纷解决实际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即便当事人远隔千里,身处国外,纠纷解决也能变得高效、便捷。
编辑:邱潮(实习)
编审:余涛 王义林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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