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由于你认罪认罚,今天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对整个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办案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
“我清楚了,感谢检察院给我一个从宽处理的机会,我愿意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肯定地说。
随后,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权利和义务,并认真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具结程序、法律性质以及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并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处理意见以及量刑建议详细说明。随后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过程均在“镜头下”完成,让认罪认罚客观、公正、透明。
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既体现了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值班律师量刑协商的尊重,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彰显了检察机关在“镜头下”办案的决心。
下一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要求,全面推开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编辑:沈杰
编审:黄智发 余涛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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